行为准则
- 编辑应确保所有接受发表的文章都经过两名审稿人的评估。
- 编辑不应就可能与他们有利益冲突的稿件作出决定。在这种情况下,编委会应该指派一名高级成员负责监督同行评审,并做出接受或拒绝的决定。
- 所有的责任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地履行。
- 如有任何延误,应立即与作者协商。
- 整个过程应该是透明的,并且处于结构化的流程中。
- 虽然编辑可以在自己的期刊上发表文章,但编委会将指派一名高级成员负责监督同行评审过程。
- 编辑应该为作者提供专业的服务。通信应以及时和尊重的方式处理,并进行有效和彻底的同行评审。
- 应制定制度,确保编辑人员的缺席不会导致对作者的服务减少。
- 期望为作者提供专业服务。